网站导航

技术文章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技术文章 > 实验室使用玻璃器皿注意事项
实验室使用玻璃器皿注意事项
更新时间:2017-09-01 点击次数:4864
  使用玻璃仪器应注意:  (l)可以加热的璃仪器有试管,烧杯,烧瓶(圆底烧瓶,平底烧瓶),蒸馏烧瓶(圆底蒸馏烧瓶,平底蒸馏烧瓶),锥形瓶。  (2)不可以用酒精灯直接加热,而在垫上石棉网以后可以加热的玻璃仪器有:烧杯,烧瓶(圆底烧瓶,平底烧瓶),蒸馏烧瓶(圆底蒸馏烧瓶,平底蒸馏烧瓶),锥形瓶。  (3)启普发生器,集气瓶,表面皿,干燥管这些玻璃仪器,在使用时不能加热,但可以在不加热的条件下,在这些仪器中进行化学反应。  (4)在使用时不能加热,也不能在其中进行化学反应的玻璃仪器有:胶头滴管,分液漏斗,长颈漏斗,水槽,量筒,酸式滴定管,碱式滴定管,干燥器,试剂瓶,滴瓶,冷凝管。
 

如果您有任何问题,请跟我们联系!

联系我们

版权所有 © 广州基创仪器有限公司(www.jetron.cn) 备案号:粤ICP备17040902号 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 管理登陆 GoogleSitemap

地址: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邵白路7-1号5楼

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

服务热线

18620075465

扫一扫,关注我们